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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淙(太子时作)

唐朝李显

三阳本是标灵纪,二室由来独擅名。霞衣霞锦千般状,
云峰云岫百重生。水炫珠光遇泉客,岩悬石镜厌山精。
永愿乾坤符睿算,长居膝下属欢情。
相关赏析
作者:佚名   何景明(公元1483—1521年),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自幼聪慧,八岁能文,弘治十五年(公元1502年)十九岁中进士,授中书舍人,并任内阁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是明代“文坛四杰”中的重要人物,也是明代著名的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性耿直,淡名利,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,敢于直谏,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,著有辞赋32篇,诗1560首,文章137篇,另有《大复...
作者:佚名   何景明生于明成化十九年(公元1483年)8月初6,卒于1521年(共活了39岁)。生子时,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,所以取名景明。景明三岁时,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。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,这激励了何景明。景明天性聪明,六岁可以对联,八岁可以写文章,读书强记能力很强。   父亲对小儿子不偏爱,在渭源县为官时,也带着何景明,当时何景明12岁。两年后何景明归家,大哥景韶教他读《尚书》,只九个月就可以讲解了。此时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宁,调试信阳诸生,当读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后大...
作者:佚名   何景明祖籍湖北,因先祖曾在罗田做官,就定居于罗田。元未红巾军起义时,何景明的高祖何太山为逃避战难,就移居河南信阳市东北90里的黄梅乡,决定做一个家民。朱元璋兵至信阳时,树起红、白两旗,说凡是随军者站在红旗下,为农者站白旗下,何太山毫不犹豫地站在白旗下。   何太山生了四个儿子,隆一、二、三、四,隆二名何海,既景明的曾祖父。何海生了三个儿子,二儿子何鉴,既景明的爷爷。其爷爷打破了几代不为官的祖训,搬到信阳县城,到信阳县做了阴阳学典史。典史一官,始于元...
作者:佚名   在《兴隆祀丁曲》、 《罗女曲》、 《平坝城南村》、《偏桥行》等诗中,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。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。  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,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,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。因此,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,艺术上缺乏特色。  何景明谦恭好学,端方笃行。著辞赋32篇、诗1560首、文章137篇、另《校汉魏诗》14卷、《何景明诗集》26卷、《雍大记》30卷、《大复集》38卷、《谢礼直节本》、及《何子杂言》、《学约》等十多种。...
作者:佚名   在此之前,明代盛行台阁体,讲究粉饰太平、华贵等,注重形式。盛行八股文。何景明中进士之后,也当时的李梦阳、康海、王九思、边贡、徐祯卿、王廷相等,倡导文学复古。当时合称"明代前七子"。其主要主张是"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。"文章以适用为主,诗歌以反映现实、有韵味为好。   中国历史上,凡是社会有重大变革,都会在文学复古运动中显示出来,如韩、柳古文运动,欧阳修诗文革新运动等。并且复古运动都会推动文学的革新与发展。因为任何时代的文章做多了,都会慢慢变...
作者:佚名   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,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"官囊不满三十金。"这在"一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"的封建社会的官场中,的确是难能可贵。他立身能主持正义,宁折不阿。宦官刘瑾窃权乱政,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,何景明毅然上书给吏部尚书许进,劝其申张正义,抑制刘瑾弄权,语极激烈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。何景明弃官回乡,虽被追削官职,仍不屈服。正德六年(1311年)刘瑾败死,何景明...
作者:佚名   何景明为官清廉,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,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。在就任陕西还里时,《明史》也明确记载:“官囊不满三十金”。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擅权、贪赃枉法时,敢于直言纳谏,上书吏部部尚书,劝其秉政毋挠。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,革职上告诸官,何景明虽已因病返乡,也难逃罢官厄运。   何景明生性梗直,当文坛挚友李梦阳受迫害关到江西牢狱时,人人自危,惟何景明上书吏部为之奔呼。并在《应诏陈言治安疏》里,揭露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:义子不当蓄;边军不当...
作者:佚名   何景明墓位于信阳市、金牛山管理区白坡飨堂村,现信阳师范学院内,体育馆北50米,新图书馆西100米处的山坳里。墓前原有何大复先生祠(即何家飨堂),大门墙上书有“世科”二字,后堂供奉何氏历代祖宗。祠外道左有神道碑,墓在祠后,墓前设有明代万历二十五年(1597年)青石透雕牌坊,横额书"天赐灵原"四字,钦差巡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等显要十人衔名其上。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仪仗,计有文吏、武士、狮子、马、猪、羊各一对。祠与飨堂,早年毁于战火。碑与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被列为"四...
作者介绍
{$view->author} 唐中宗李显(656年—710年),原名李哲,唐朝第四位皇帝,唐高宗李治第七子,武则天第三子。683年至684年、705年至710年两度在位。 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,李显被立为皇太子。弘道元年(683年)即皇帝位,武后临朝称制。光宅元年(684年),被废为庐陵王先后迁于均州、房州等地。圣历二年(699年)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。神龙元年(705年)复位。李显在位期间,恢复唐朝旧制,免除租赋,设十道巡察使,置修文馆学士,发展与吐蕃的经济、文化交往,实行和亲政策,把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,保证了边疆地区的稳定。 唐中宗李显前后两次当政,共在位五年半,景龙四年(710年)去世,终年55岁,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(初谥孝和皇帝),葬于定陵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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