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
这篇文章论述立国之本,强调君臣之序不能改变,君为天生,为国之主,群臣只能象列宿一样为其台辅,人民则只能象群星一样,接受统治,这种关系绝不能夫度。这是作者受时代所限,只能维护这种封建的君君臣臣的纲常伦理思想,在今天,当然不能再去效法这种思想、理论。但文章中提出“经常之法,规矩之要”,还是有价值的,舍去其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一面,单就其强调国家的根本之法,保持国家的有效结构体系和治理系统而言,还是有积极意义的。任何一个国家,任何一个组织,任何一个单位,都应有其经常之法,有其基本的规矩,有其组织领导体系,这是必不可少的,否则就会“失常”,就有“患害”了!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诸葛亮早在1000多年以前,已经强调了教礼乐、重法治。这一点在当今仍很有借鉴意义的。要维系一个社会的安定,保障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转,这“礼乐”和“法治”实在是非常重要的。只不过,每个时代不同。其具体内涵不同而已。诸葛亮所说的是封建社会的“礼”和“法”,而我们所说的是社会主义的“礼”和“法”,但从维护社会安定来说,制定和运用“礼”和“法”,保障国家正常秩序,教育人民群众守“礼”遵“法”,确实是同样重要的。本页内容整理自网络(或由匿名网友上传)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同时感谢原作者为此所作的付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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