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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元嘉
李元嘉(619-688年),字号不详,陇西狄道(今甘肃省临洮县)人。唐朝宗室大臣、画家,唐高祖李渊第十一子,母为宇文昭仪。
勤奋好学,工行草书,喜欢绘画。武德年间,先后受封宋王 [1] 和徐王。贞观六年,授潞州刺史。九年,授右领军大将军,迎娶宰相房玄龄之女。十年,进封韩王,授潞州都督。修身洁己,内外如一。唐高宗时期,累转泽州刺史。唐中宗即位,加授检校太尉、定州刺史,转绛州刺史。垂拱四年,被诬参与越王李贞之乱,坐罪自杀,终年七十一岁。
神龙元年,追复官爵,陪葬于献陵,第五子李讷嗣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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